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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在開采現場發現的炮眼。
  江淮晨報訊 靠山就吃山,一直以來,鳳陽縣武店、劉府等地從事非法開采、涉爆現象突出,居民辦石料場,一天收入高達20萬。因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當地警方經偵查、部署,於10月28日打掉一制、銷、用爆炸物的“地下”爆破犯罪團夥,刑拘4人。
  巡查時發現有炮眼
  處於鳳陽縣西部的武店、劉府等地區非法開采及涉爆情況十分突出,當地政府部門對此也十分重視,在幾次調研後,決定集中開展武店地區礦山非法開采專項整治活動。
  當地警方為此專門抽調精幹警力成立武店地區民爆整治工作組。記者從當地警方瞭解到,10月28日10點左右,整治組民警在對位於劉府境內的礦山排查時,當在該鎮光明村黑領山一石頭塘口附近發現該塘口有新開采的跡象。
  經仔細檢查,民警發現在該塘口上側有十幾個新打的炮眼,其中有四個炮眼內布有雷管和導線。顯然,該塘口有人正在從事涉嫌非法使用爆炸物品。民警立即對該現場進行查封。
   抓捕時起獲大量涉爆品
  隨後,鳳陽縣公安局治安大隊負責民爆物品管理的專家趕到現場,在提取並固定證據後,對四個已裝有爆炸物的四個炮眼採取了措施。民警經走訪周邊群眾得知,該塘口為張某凱等人所有,民警迅速找到並控制了對方。
  在抓捕張某凱時,民警意外地發現了三名貴州籍男子,三人見到民警後神色慌張,駕駛一輛無牌麵包車準備離去,被民警攔下。在車內,民警發現用於爆破的起爆器和少量導爆管。經詢問,三人分別叫雷某海、雷某和岳某,是張某凱請來從事爆破的工人。
  當民警對雷某海等人所居住的房間檢查時大吃一驚。“在這裡不但發現雷管等涉爆物品,還發現了一個製作爆炸物的加工點。”辦案民警介紹說,經清點,在雷某海等人所住的房間內共查獲電雷管十七發、起爆器一臺、導爆管1000餘米,用於炒制銨油炸葯的鋸末十三袋、柴油20公斤。
  在隔壁一房間內,警方還查獲炒制的銨油炸葯十七公斤及用於爆破用的塑料管6捆、起爆導線4捲以及用於粉碎結塊硝酸銨的粉碎機一臺。
   辦個石料場日賺20萬
  10月30日,記者從鳳陽警方瞭解到,經查,家住山場附近的張某凱,眼見別人開山採石掙了錢,加之近來由於政府部門加大了對礦山整治力度,石料價格飛漲,於是也動起了開塘口的念頭。
  由於自己資金不足,張某凱又聯繫了幾個朋友一起湊了200多萬資金,在一山腳建起了石料加工場。據知情人介紹,張某凱等人投資200多萬辦的石料加工場,如能正常生產,只需一個月時間,這筆巨資成本就能收回。
  辦案民警稱,近來由於當地加大涉爆整治力度,石料建材的價格便迅速上漲,由原先的十幾元一噸,漲到每噸40元。而張某凱等投資的加工場,每天可加工石料七千噸,刨去成本,每噸凈掙30元,每天可收入20餘萬元。
  合法爆破員成立“地下爆破隊”
  警方瞭解到,貴州籍的雷某海現年42歲,具有爆破資質。十幾年前他就在老家專門給別人從事爆破作業,後由於當地爆炸物品管理嚴格,找不到活乾,便帶著侄子雷某等人到浙江打工。
  一次偶然的機會,雷某海聽說鳳陽武店這邊開山放炮的很多,三人便趕了過來,利用自己懂得製作爆炸物的本事購買原料,製成爆炸物後,再賣給開塘口的人員,並幫助實施爆破,收取費用。
  隨著武店礦山整治工作的開展,無人敢請三人放炮。後經人介紹,他們與張某凱相識,於是便轉入“地下”,偷偷從事該活動。民警在對雷某海住處搜查時,發現一個筆記本清楚地記錄著雷某海等人購買原料及製作爆炸物銷售給他人從事爆炸的情況,這也成了該“地下爆破隊”從事非法製作、買賣、使用爆炸物的罪證。
  目前,張某凱、雷某海等4人因涉嫌非法製造、買賣、使用爆炸物品被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孟慶超 張金好)  (原標題:鳳陽打掉一“地下爆破隊”(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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